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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就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证券网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0日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洲)国土资源部网站9月5日消息,为落实《土地复垦条例》,促进土地复垦工作,国土资源部起草了《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章质量,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草案》对土地复垦的原则、管理机构、复垦项目方案的编制、历史遗留问题、复垦规划、资金来源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根据《草案》,土地复垦应当坚持耕地优先。生产建设活动损毁耕地以及临时占用耕地造成损毁的,能复垦为耕地的,应当复垦为耕地。 《草案》规定,生产建设周期少于两年的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建设活动结束前三个月完成土地复垦方案的补充编制工作,报有审查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根据《草案》,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对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规模、程度和复垦过程中土地复垦工程质量、土地复垦效果等实施全程控制,并对验收合格后复垦土地的各项质量指标、土地复垦效果等进行五年以上的跟踪评价,采取管护措施,保证土地复垦效果。 另外,《草案》还细化了土地复垦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土地复垦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各级财政扶持资金、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可用于土地复垦的耕地占用税地方留成部分、其他可用于土地复垦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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